关于广西艺术学院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四楼钢结构工程和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四楼展厅装修与声音景观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报名通知
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单位:
我校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四楼钢结构工程和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四楼展厅装修与声音景观建设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特通知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1、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四楼钢结构工程
2、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四楼展厅装修与声音景观建设工程
二、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内,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加建及改造总建筑面积约450㎡,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
三、工程内容:拆除部分柱、墙体、地面等,四层楼面加钢结构屋顶(350㎡,做防水、防晒处理,隔墙、涂料等),建设数字展厅(100㎡,建设长卷展示区、数字导览区、沙盘区等);建设声音景观展示厅(200㎡,建设戏台、歌台、赶圩场、民俗歌舞展台等生态实景区;建设音乐体验馆(150㎡,建设情景布置、灯光音响智能化施工、隔音吸音施工等);装饰装修、给排水及电气安装、智能化网络安装等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
四、招标预算控制价:
1、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四楼钢结构工程745000元
2、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四楼展厅装修与声音景观建设工程暂定890000元
五、预、结算的(包括签证部分)计价依据:
1、(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201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7年版《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18]19号规定调整)。有弹性区间的费率按中限值计取;无风险系数。按桂造价[2019]10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后税率的通知》。预算参考2019年第11期(结算参考施工期间)《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以及当地市场价格、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材料,以及现行配套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本工程结算方式: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内约定的计算规则,以审计最终结算价为准,并乘以(1-10%)进行结算;合同外增加、签证、变更等引起造价变动,经审定后乘以(1-10%)进行结算。如无重大变更等其他情况,结算价原则上不能超过合同总价。
3、采用中档档次建筑材料。
六、工期和质量:(下载附件)
1、工期:
⑴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四楼钢结构工程工期在日历天数40个日历天内。
⑵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四楼展厅装修与声音景观建设工程在日历天数50个日历天内。
2、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观感质量达“一般”以上。
3、对工期和质量作出承诺:
项 目 | 工 期 | 质 量 |
承 诺 | ||
报名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七、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参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为2019~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中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文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报名文件必须按规定密封,封口必须加盖公章:
1、企业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授权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8、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协议
9、《意向报名申请》(附件1)
10、工程完成工期与质量承诺书(附件2)
八、采购方式:采用政府定点采购方式。
九、施工单位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施工单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国资办,根据我校相关规定,从合格的报名单位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十、其他说明:
1、参与报名投标单位必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9—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的通知》桂财采[2019]19号文的规定单位,同时具有钢结构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缺一将属于不合格报名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2、必须按图纸编制预算(工程量清单法计算方式,预算软件采用博奥V17版,交两份预算纸质文本,另交预算光盘一张),并按要求加盖执业章和公司章。
3、编制预算的准确性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预算造价不予超过预算控制价,预算经审计部门审核后可作为进度款支付和结算参考依据。
4、必须做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质量自检报告等
5、中标施工单位必须分别在40和50个日历天内(开工日期以甲方审批为准)完成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罚款万分之五,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6、严格按甲方施工要求及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要求在“合格”以上。
7、中标施工单位有义务合理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积极配合学校安全有效的按时完成资金使用,促使工程顺利完成。
8、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施工。
9、报名文件必须按规定密封,封口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10、报名单位必须对工期和质量做出承诺,否则视为废标。
十一、该《报名通知》作为施工合同的一部分。
十二、报价时间及地点:
请各报名单位于2019年12月5日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带报名文件到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国有资产与政府采购办公室报名,联系人:伍老师,联系电话:5327987,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
九、其他:
1、施工参数咨询,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5333324。
2、申请人提交《意向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通知的要求及施工合同文本无异议。
3、中标结果需要通过广西“政采云”平台进行确认操作。
附件3、音乐博物馆四楼钢结构工程合同模板(参考)(点击下载)
附件4、四楼展厅装修及声音景观建设工程合同模板(参考)(点击下载)
附件6、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四楼展厅装修与声音景观建设投资估算(点击下载)
广西艺术学院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