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详细内容

招标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通识教育学院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22 10:25: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通识教育学院办公楼装修工程

(二)项目内容:项目将对加固后通识教育学院办公楼的健美健身教室、体测中心、会议室、教研室及行政办公室等功能区域进行必要装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轻质隔墙分隔、铺设地板、安装吊顶、用电线路改造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

、控制价:349579.14元(大写:叁拾肆万玖仟伍佰柒拾玖元壹角肆分)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    

、预、结算的(包括签证部分)计价依据:

 (一)施工设计图纸等;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 50500-2024)  

 (三)2024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相应配套的费用定额;

 (四)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拆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

 (五)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

 (六)《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7号);  

 (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

 (八)《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  

 (九)桂建标[2019]1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十)现行的有关文件计价规定。

 (十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发〔2023〕6号)  

 (十二)本工程采用2026年第4期上半月《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南宁市信息价发布的市场除税信息价为材料基准价格南宁市没有信息价的,根据广西其它城市同期信息价以及市场询价确定。

、工期和质量

(一)工期:30个日历天

(二)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观感质量达“一般”以上。

(三)对工期和质量作出承诺:


工  期

质  量

承 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议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提交响应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文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响应文件必须按规定密封,封口必须加盖公章:

(1)企业资质证书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单(需按工程量清单提供报价,含纸质版和电子档,电子档以U盘形式提供)。

(6)提供工程质量承诺(格式见第六大点第(三)点)。

(7)根据评分办法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提供。

评分办法详见附件1。

九、付款方式

本工程签订施工合同7天内按合同价的30%支付工程款给成交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成交人递交结算报告及全部结算资料,经采购人核实,采购人及审计部门审定后二十天内支付到结算总额的97%(注:采购人审计部门在接到成交人递交结算报告及全部结算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审计初稿。因成交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的,审计初稿时间顺延);剩余结算价款的3%转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不计利息)。若已支付工程款超过结算审定价,成交人应在结算报告出具的7个工作日内将超出款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退回采购人银行账户,如有逾期每天按应退金额的万分之四计算违约金,并在今后工程中将该成交人列入不予准入承建名单。

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如因成交人未及时提供合法合规税务发票的,采购人有权迟延付款。

 十、其他说明

(一)必须按图纸和清单报价(清单法计算方式,预算软件采用博奥V17版,交两份预算纸质文本,另交预算U盘一个),并按要求加盖执业章和公司章。

(二)响应报价不予超过预算控制价(暂列金不允许竞价),否则视为废标。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作否决响应处理。

(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控制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采购人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否决响应处理。

(四)必须做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材料合格证、自检报告等

(五)成交人必须分别在30个日历天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审批为准)完成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罚款万分之五,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六)严格按采购人施工要求及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要求在“合格”以上。

(七)成交人有义务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积极配合学校安全有效地按时完成资金使用,促使工程顺利完成。

(八)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施工。

(九)响应文件必须按规定密封,封口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十)供应商必须对工期和质量做出承诺,否则视为废标。

(十一)采购人提供水、电,由承包人自行接表计量,并按时交费或由采购人代交;如不接表计量,按有关规定扣除水电费。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即视为认可及接受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本《采购文件》作为施工合同的一部分(施工合同主要条款随《采购文件》一并发布)。

提交材料时间与地点

各供应商须在2026729下午14:30-16:30之间自带响应文件到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楼107室,联系人:老师,朱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771-5327987,逾期者被视为放弃响应资格。

十四、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与附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下同)在广西艺术学院主页的“机构设置-财务资产处-招标公告”栏(网址:https://cwc.gxau.edu.cn/zbgg2)上发布,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一经在上述网站发布,即视为已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据此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对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内容及规则没有异议。


【0722发布稿】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通识教育学院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采购文件.docx

工程量清单——南湖校区通识教育学院办公楼装修工程_工程量清单.xlsx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