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快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内容:为便利师生生活,保障师生及校园寄取快递包裹渠道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解决校园快递“最后一公里”问题,学校对南湖校区及相思湖校区快递服务进行采购。
南湖校区及相思湖校区场地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南湖校区 | 约300 | 1 | |
2 | 相思湖校区 | 约400 | 1 |
2.服务年限:5年。
二、整体要求
1.场地的建设、装修、运营等所需费用均由中标方全额投资,且场地只限于经营快递类业务。中标方的投入须满足服务方案的需要,采购人不对成交人的投资负责,投资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提出服务总体设想,可持续发展的合作目标、管理架构、运营机制、管理规章制度、档案建立等内容。
3.应配备相应的人员服务设施,制定完善的运营管理方案。
4.根据项目要求建立完善的智慧物流管理系统平台,以实现入库、派件、揽件、盘点、结算、查询、管理等智能化服务。
5.日常公共秩序维护和车辆管理工作方案。
6.快递服务人员培训方案。
7.必须按照《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标准及快递末端服务规范要求,在快递服务区域配置必要的安全、消防等安全生产设备设施。
8.服务方案和承诺。
9.在原快递驿站自助取件的方式外,将原来的邮政收发室业务并入快递服务站点,并根据学校师生需求,适当增加24小时取件柜、定时定点送件上门与定点取件等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尽可能的满足师生们的使用需求。其中原来的邮政收发室业务包括:校方信件收发工作,将日常邮件和校方年度所订阅的各种邮发报刊,按相关规定每天准时、准确无误地投送到校方的办公室或指定的信报箱内等邮政收发室业务,且中标方须保证不漏投(寄)、不误投(寄)、不少投(寄),确保邮件的完好、安全和保密,如有漏投(寄)或错投(寄)发生,校方有权要求中标方补投(寄)、退回报刊款或按邮政法相关规定赔偿损失。
三、商务要求
1.财务状况:提供开标前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2.企业业绩:提供近三年的获奖情况。
3.业务合作情况:提供近5年同类快递服务项目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负责人,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快递经营服务资格和能力。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最新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请提供最新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截图证明信息。“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进入投标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下载信用报告”后点击“下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方法: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设置起始时间,只能设置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采购人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投标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所有材料一正一副。
1.根据第十二大点资格要求里列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3.根据评分办法准备的相关材料(密封,加盖公章)。
4.报价单(密封,并加盖公章)。
所有材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成交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以综合评分与实地考察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人。
1.综合评分办法见附件:评分标准。
2.实地考察评分办法见附件:评分标准。
3.以综合得分和实地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本项目成交人。
注:实地考察具体时间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八、现场踏勘
投标人须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了解项目现场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集中踏勘时间:
2025年1月25日上午10:00至12:00南湖校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
2025年1月25日下午16:00至18:00相思湖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8号)
现场踏勘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17607710667。
九、投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时间:2025年1月26日上午9:00至11:00,其他时间不接收投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投标者视为自动弃权;
2.投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楼107室,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771-5327987。
十、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与附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下同)在广西艺术学院主页的“机构设置-财务资产处-招标公告”栏(网址:https://cwc.gxau.edu.cn/zbgg2)上发布,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一经在上述网站发布,即视为已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据此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对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内容及规则没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