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广场户外全彩LED设备购置项目(重)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对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广场户外全彩LED设备购置项目(重)进行招标采购,现将本次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广场户外全彩LED设备购置项目(重)招标采购
二、招标方式:广西艺术学院校内招标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
四、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金额(人民币): 352924 元(大写:叁拾伍万贰仟玖佰贰拾肆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必须在项目预算控制价内(含预算控制价),若超过预算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投标要求
(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失信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三)承诺函;
(四)总报价函(注意:报价必须包含税金、安装调试的费用);
(五)货物分项报价函(注意:报价必须包含税金、安装调试的费用);
(六)提供本次招标相关内容的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七)附件1采购需求中关于供应商要求、厂家要求、货物要求、产品资质要求等相关证明材料,标★号的为必须满足项(各项证明材料的提供方式见采购需求中的具体要求,加盖公章);
(八)货物技术偏离响应表(加盖公章)
注意:附件1采购需求中有标★号的项为必须满足项,各项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须清楚明确进行列出,除总报价函、货物分项报价函进行密封外,其他材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进行现场审核,如有缺少,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七、中标方式
根据投标商的投标材料,评标成员依次对货物技术响应表、资质文件等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注:不满足标★号要求的货物参数或缺少标★号要求的投标材料将不能进入评标环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符合程度基础上,采取低价中标方式选定该项目中标单位,若价格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采购需求(附件1)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时间
凡愿意且符合条件投标人,请于2021年3月25日下午15点至17点30分之间,将投标文件送达广西艺术学院财务资产处,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
(二)投标地点
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办公楼107室财务资产处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李建波,联系电话:0771-5327987;陆老师(参数咨询),电话:13457062727.
十、其他说明
疫情期间,进入我校的临时人员需报备人员相关信息,请报名单位填写外来人员入校申报表,并于2021年3月24日前发送至gzb@gxau.edu.cn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