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往来款项目清理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广西艺术学院为公开、公正、公平聘请实力强、信誉高、能胜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1998年至2016年度广西艺术学院往来款项目的清理工作。特通知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执业资格,且成立满3年以上;
(二)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会计服务类资质证书;
(三)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四)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信誉良好,且具有有关部门证明材料;
(五)参与单位一旦确定,其所有承诺及其派出人员应固定不变直到完成项目;
(六)参与单位需根据广西艺术学院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
二、需提供相关材料: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法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三)企业情况介绍;
(四)近3年主要业绩证明;
(五)《意向报名申请》;
(六)报价函;
(七)其他评标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项目需求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需求:
1、核实清理1998一2016年学校事业大账和基建账户的应收账款,查出应收账款明细账,摸清家底;
2、调整相关差异账目,包括学校事业大账和基建账户,并指导规范基建账务处理;
3、服务完成时间:自招标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最迟在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
(二)项目情况:
1、1998年末学校应收账款余额900多万元,2016年末达2.2亿元;经初步核查,可能是因基建重复记账和基建并账错误等而产生差异约2亿多元,实际应收账款为1000多万元。因此需找出差异数并调正,进行账务处理;
2、1998至2008年基建账为手工账,其他年份为电子账。基建账是2009年开始项目增多,以前量不多;
3、基建账2014年开始并入事业大账。
四、控制价:180,000.00 元(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五、会计师事务所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填报《意向报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国资办,由其根据我校的相关规定,采取综合评分法的方式选定该项目的委托单位。
六、结算办法:根据签订的委托合同内约定办法结算。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8日前,提交《意向报名申请》、《报价函》及以上相关资料(密封)送至国资办,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联系人:李启春,联系电话:0771-5327987。
八、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附件:1:意向报名申请
广西艺术学院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