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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高层学生公寓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30 22:23:37 浏览次数: 【字体:

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高层学生公寓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NNPZ2016-542C

建设单位:广西艺术学院

招标类别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结构类型及规模新建高层学生公寓1栋,地上18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1778.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765.52米,地下建筑面积2013.05平方米。框剪结构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6日

开标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公示开始时间2016年08月17日

公示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9日

中标候选人具体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下浮系数20.00

工期 :432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潘枝高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下浮系数20.00

工期 :432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周丽妍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下浮系数20.00 

工期 :432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郭起豪

公示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net

质疑和投诉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投诉受理部门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1-5532910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招   标 人:广西艺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6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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