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高层学生公寓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高层学生公寓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NNPZ2016-542C
建设单位:广西艺术学院
招标类别: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结构类型及规模:新建高层学生公寓1栋,地上18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1778.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765.52米,地下建筑面积2013.05平方米。框剪结构。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6日
开标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公示开始时间:2016年08月17日
公示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9日
中标候选人具体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下浮系数:20.00
工期 :432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潘枝高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下浮系数:20.00
工期 :432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周丽妍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下浮系数:20.00
工期 :432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郭起豪
公示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net。
质疑和投诉: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投诉受理部门: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1-5532910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招 标 人:广西艺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