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民族艺术教育教学综合楼提升工程(声学装饰深化设计、制作、安装等一体化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民族艺术教育教学综合楼提升工程(声学装饰深化设计、制作、安装等一体化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1.1项目编号:无
1.2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民族艺术教育教学综合楼提升工程(声学装饰深化设计、制作、安装等一体化项目)监理
1.3采购方式:学校自行采购
1.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玖佰元整(¥24.89万元)
1.5最高限价: 同预算金额
1.6采购需求:
1.7合同履约期限: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合同签订之日起或收到委托人进场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供应商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并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时间:凡愿意且符合条件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30 日上午9点至11点之间,将投标文件送达广西艺术学院财务资产处,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
投标地点: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办公楼107室财务资产处采购管理科。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771-5327987。
四、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与附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下同)在广西艺术学院主页的“机构设置-财务资产处-招标公告”栏(网址:https://cwc.gxau.edu.cn/zbgg2)上发布,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一经在上述网站发布,即视为已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据此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对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内容及规则没有异议。
附件:广西艺术学院民族艺术教育教学综合楼提升工程(声学装饰深化设计、制作、安装等一体化项目)监理采购文件(发布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