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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百里图》创作40周年活动南宁站展览布置采购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21 21:46:3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开展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百里图》创作40周年活动南宁站展览布置采购,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百里图》创作40周年活动南宁站展览布置采购

二、采购需求内容

总采购预算为:16.354万元。

采购需求概况:2025年8月30日—9月14日在广西美术馆(南宁五象新区秋月路22号)3楼展厅举办“漓水春秋—《漓江百里图》创作40周年学术回顾展”,展出《漓江百里图》原作及相关相关文献资料。本次展出作品特殊,需要在原展厅基础按作品实际定制展线,并制作相关宣传物料。详见附件1.

供应商报价需包含服务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卸费(含二次运输)、保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最新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进入投标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下载信用报告”后点击“下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方法: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采购人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投标时请务必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信息,其它网站信息无效。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要求

(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价函(格式自拟,报价必须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调试、安装、税金等本项目所有费用)。

(三)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承诺、售后、培训等)。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列表,其中至少包含一名项目负责人,需明确人员职责,如项目负责人、现场驻场人员等。

注:所有投标材料必须一正一副,且须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供。

五、中标方式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材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采取综合评分中标方式综合分数最高者选定该项目中标单位。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时间:凡愿意且符合条件投标人,请于2025827日上午9点至11点之间,将投标文件送达广西艺术学院财务资产处,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投标地点: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办公楼107室财务资产处采购管理科。联系人:李老师朱老师,高老师,联系电话:0771-5327987.

七、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与附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下同)在广西艺术学院主页的“机构设置-财务资产处-招标公告”栏(网址:https://cwc.gxau.edu.cn/zbgg2)上发布,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一经在上述网站发布,即视为已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据此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对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内容及规则没有异议。

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百里图》创作40周年活动南宁站展览布置采购文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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