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高层学生公寓2号楼 项目提级论证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采购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高层学生公寓2号楼项目提级论证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邀请各咨询单位进行该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高层学生公寓2号楼项目提级论证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6000 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安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通风工程等。
(三)项目地点: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
(四)项目投资估算:约11000万元 。
(五)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二)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同时具备工程咨询乙级资信以上和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以上资格。
(三)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工程咨询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专业是建筑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2、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技术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建筑设计类执业资格证书;1人持结构设计类执业资格证书;1人持咨询类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至少工程师以上职称。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在职的人员,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最新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四)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建筑或咨询市场主体“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查询结果)。 (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至少3个(提供有效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七)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八)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院及联合体竞标。
三、预算控制价金额及支付要求:16万元,其中:提级论证报告编制费用2万元,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4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10万元;如编制完成未通过审批,下一环节编制费用不再支付。
四、成果文件期限:项目提级论证报告10天;
项目建议书12天;
可行性研究报告20天。
五、报价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人的项目预算控制价内进行报价,报价包括完成项目所有内容所需的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收费。
(一)报价方式 :现场密封送达(一正一副,须在报价文件封面清楚地标明是正本还是副本),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文件送达时间: 2025 年 7 月 17 日上午9:00-11:00点将投标文件送达广西艺术学院财务资产处,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逾期不受。
(三)报价文件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办公楼107室财务资产处采购管理科。联系人:朱老师,高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7715327987。
六、确认成交人方式:
(一)评标基准价=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平均值。
(二)以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为满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最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报价得分。
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该项目成交人,若分值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
注:投标报价严禁出现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低于其企业成本,超出采购控制价作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采购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七、 其他
(一)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二)采购人不向未成交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报价资料,对未成交方要求说明理由的,均不予受理。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报价函
相思湖校区高层学生公寓2号楼项目提级论证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公告.doc
广西艺术学院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