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改造相思湖校区食堂消防管道项目采购公告
我校改造相思湖校区食堂消防管道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诚邀有意向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报名参与投标,具体报名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广西艺术学院改造相思湖校区食堂消防管道项目
二、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街道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内,改造相思湖校区食堂消防管道,相思湖校区为地上三层。
三、工程内容:原校区食堂埋地的消防消火栓系统供水主管年代久已损坏无法正常供水,现在就近食堂室外埋地消防主管重新接驳两条消防主水管,引入食堂室内消火栓系统。(含室外沥青、混凝土的路面破除及修复,管道土方的开挖、回填及清理并外运;食堂吊顶的拆除及安装;旧消防管道的拆除及管头封堵、新消防管道的安装及刷漆;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拆除及安装等工作内容)。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控制价为118394.78元(大写:壹拾壹万捌仟叁佰玖拾肆元柒角捌分)
五、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时,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合格的为准。
六、预、结算的(包括签证部分)计价依据:
1、(GB50500-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GB50862-2013 )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修缮消耗量定额(建筑装饰工程)》、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相关费用定额;增值税按《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9〕10号文)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2号文)的规定执行,有弹性区间的费率按中限值计取。预算参考本预算价格参考《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2月下半月以及当地市场价格、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方案图纸和补充材料,以及现行配套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本工程结算方式: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内约定的计算规则,以审计最终结算价为准;合同外增加、签证、变更等引起造价变动,经审定后进行结算。如无重大变更等其他情况,结算价原则上不能超过合同总价。
3、采用中档及以上档次建筑材料。
七、工期和质量:
1、工期:20个日历天
2、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观感质量达“一般”以上。
3、对工期和质量作出承诺(按如下格式提供):
项 目 | 工 期 | 质 量 |
承 诺 | 20个日历天 | 合格 |
报名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八、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参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的资质,缺一将属于不合格报名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报名文件必须按规定密封,封口必须加盖公章:
1、企业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工期和质量承诺文件及报价单,预算软件采用博奥云BJ23,交两份预算纸质文本;
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足两年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报价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7、投标人出具的报价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保的单位必须是投标单位,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
8、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所有投标材料必须加盖公章且密封,需提供一正一副。
九、施工单位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施工单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财务资产处,根据我校相关规定,从合格的报名单位中以最低价方式选定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十、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必须提供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布后,须在3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采购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的履约担保,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担保可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签认并向中标人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止。如果中标人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解除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十一、其他说明:
1、提供企业资质证书须包含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的资质,缺一将属于不合格报名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2、必须按采购清单报价预算软件采用博奥云BJ23,交两份预算纸质文本,并按要求加盖公司章。
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4、必须做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产品合证、质量自检等。
5、中标人必须分别在20个日历天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审批为准)完成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罚款万分之五,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6、严格按采购人施工要求及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要求在“合格”以上。
7、中标人有义务合理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积极配合学校安全有效的按时完成资金使用,促使工程顺利完成。
8、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施工。
9、报名文件必须按规定密封,封口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10、报名单位必须对工期和质量做出承诺,否则视为废标。
11、采购人提供水、电,由中标人自行接表计量,并按时交费或由采购人代交;如确实无法装表计量的,水电费在结算审计时从工程总造价中扣除。
十二、报名单位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认可及接受本采购公告的要求,本采购公告相关要求将作为施工合同的一部分。
十三、勘察时间和地点
勘察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
勘察时间:请需要勘察的投标人统一于2025年5月26日上午10点到达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过时不候。
勘察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15578069879。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
凡愿意且符合条件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9点至11点之间,将投标文件送达广西艺术学院财务资产处,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
2、投标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办公楼107室财务资产处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李老师,高老师,联系电话:07715327987.
十五、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与附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下同)在广西艺术学院主页的“机构设置-财务资产处-招标公告”栏(网址:https://cwc.gxau.edu.cn/zbgg2)上发布,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一经在上述网站发布,即视为已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据此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对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内容及规则没有异议。
【发布稿】广西艺术学院改造相思湖校区食堂消防管道项目采购文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