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4年教学设备A分标采购公告(重)
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开展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4年教学设备采购,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4年教学设备采购A分标
二、采购需求内容
A分标(琴房管理系统配套设备):采购控制价12.2万,采购一批与琴房管理系统软件相配套的联网智能门锁等硬件设备,以发挥该管理软件的全部功能(如远程控制、定时自动开关门;根据学生网络预约情况授权校园一卡通解锁琴房、排练厅场地等),实现附校琴房(场地)动态智慧化的管理。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最新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要求
(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价函(格式自拟,写清楚所投产品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等,报价必须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调试、安装、税金等本项目所有费用)、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自拟,必须与采购需求表里的技术参数逐项比对)。
(三)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包含但不限于售后、培训、免费质保期等)。
(四)采购需求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有投标材料必须一正二副,且须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供。
五、中标方式: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材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采取低价中标方式选定该项目中标单位,若价格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时间:凡愿意且符合条件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9点至11点之间,将投标文件送达广西艺术学院财务资产处,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投标地点: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办公楼107室财务资产处采购管理科。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715327987.
七、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与附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下同)在广西艺术学院主页的“机构设置-财务资产处-招标公告”栏(网址:https://cwc.gxau.edu.cn/zbgg2)上发布,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一经在上述网站发布,即视为已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据此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对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内容及规则没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