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音乐舞蹈教学大楼屋面钢屋架拆除工程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音乐舞蹈教学大楼屋面钢屋架拆除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诚邀有意向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报名参与投标,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参与本工程施工单位(投标人,下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拆除工程专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1、企业资质证书(如有);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报名申请;
4、报价单,预算软件采用博奥V17版,交两份预算纸质文本及博奥文件版本以U盘形式提供;
5、投标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须知:
1、拆除钢屋架长40米(其中8米悬挑),宽14米,离地高约60米,面积约570㎡,含钢量约70吨,面有装饰铝塑板等。
2、本项目所列面积和重量等数据仅为参考,投标人需根据现场勘察和原建筑竣工图进行分析判断。
3、中标人在开工前需跟采购人再次明确拆除范围,如果超范围拆除将被追究责任,并对损坏部位恢复原貌和赔偿。
4、混凝土柱拆除需用专业切割方式进行,未经采购人同意,禁止采用风炮机、电锤等对结构震动较大的设备进行,避免敲打破坏结构。
5、中标人需根据现场情况做好项目涉及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绿化等成品保护、防高空坠物等措施,如果因中标人原因在拆除过程中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式不限于照价赔偿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需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2万元,该费用竣工验收完成后由中标人申请退回(无息)。
7、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给招标人。
8、中标人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保持校内清洁卫生,遵守校内交通管理,服从现场管理。
三、主要内容:拆除南湖校区音乐舞蹈教学大楼屋面钢屋架、部分灯带、避雷带、混凝土柱、板以及拆除物、建筑垃圾清理外运。
四、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五、回收价值控制价:7607.15元(大写:柒仟陆佰零柒元壹角伍分)
(注:回收价值表示投标人需支付费用给采购人)
六、施工单位选取办法: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低于回收价值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2、投标人必须编制本项目拆除施工方案,否则视为废标。(施工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工程安全和质量要求。主要含有拆除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措施、风险防控、投入人员和机械、拆除物、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工期等内容。)
3、按总价进行报价(费用包含拆除费用、清运费用、防护措施费用、管理费、税费、回收价值、风险等所有费用,请在报价单里详细列明各个费用项),预算软件采用博奥V17版,交两份预算纸质文本及博奥文件版本以U盘形式按时交到我校财务资产处。
4、根据我校相关规定,从合格的投标人中以合理报价最高方式选定该项目的中标单位。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高于回收价值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高于其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有权认定该投标人以高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七、合同签订办法:
确定施工单位后,签订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具体签订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八、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1日上午9:00至11:00点之间,提交投标材料送至财务资产处,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楼107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5327987
九、其他:
1、现场踏勘联系, 彭工,联系电话:13558481060
踏勘时间: 2024年7月8日上午9:00-12:00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与附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下同)在广西艺术学院主页的“机构设置-财务资产处-招标公告”栏(网址:https://cwc.gxau.edu.cn/zbgg2)上发布,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一经在上述网站发布,即视为已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据此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对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内容及规则没有异议。
附件:1、《意向报名申请》
广西艺术学院
附件1
意向报名申请
广西艺术学院:
根据《南湖校区音乐舞蹈教学大楼屋面钢屋架拆除工程施工单位招标报名的通知》,我公司 申请参与贵校的 工程的施工工作,为保证质量、安全及工期,特作以下承诺:
一、质量、安全方面:严格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法规和规章开展工作。
二、工期方面:严格按工期要求完成任务。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