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学生公寓2号楼改扩建工程 规划条件核实测绘项目报价公告
一、采购需求: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学生公寓2号楼改扩
建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内容包括:不动产面积测绘、验测平面位置、验测高程及高度、建筑单体面积核实、夜影亮化等包含但不仅限于规划验收所需内容。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测绘资质证书等级乙级以上。
三、测绘要求:本次测绘应按照以下及国家有关测绘规范进行:
1.2.1《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
1.2.2《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
1.2.3《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
四、工期要求:自我校委托进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测绘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时,工期相应顺延。
五、控制价: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六、合同签订办法:
确定测绘单位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七、结算办法:测绘方应向我校提交的技术成果为纸质版一式两份,测绘成果电子文件光盘一张以及在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测合一”政务系统入录数据并达到规划核实及办理不动产权证要求。本工程无预付款,测绘服务费按包干价进行结算,测绘服务费的时间及方式为测绘方将测绘成果入录南宁市“多测合一”政务系统并通过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我校一次性支付完该楼栋的测绘服务费给测绘方,支付前测绘方需要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否则我校有权拒绝付款。如因测绘方提供的发票出现虚开等问题被税务机关责令补税、课征滞纳金及罚款等给我校造成损失的,测绘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导致税率发生变动的,合同金额、税率、税金同步进行调整。
八、投标材料
投标材料需一正一副,并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供。具体如下:
1、第二大点投标资格条件里所列明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招标公告里全部要求,并做出服务承诺书。
注意: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投标材料需要密封后提交,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本项目要求全部采购需求必须满足,不允许负偏离。
九、供应商选取办法:
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财务资产处,在满足资格条件与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报价,以内插法方式选定该项目的中标人。具体评标方法如下:
(1)评标基准价=所有供应商的有效报价的平均值。
(2)以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为满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供应商最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计算出供应商报价得分。
(3)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招标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十、报名时间与地点:
凡愿意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17:00之间将投标文件送达广西艺术学院雕塑楼财务资产处采购管理科107室,其他时间不接收。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楼107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715327987.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是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名称)法律组建并存在的 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是 (注册地址),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 有关的事务。
委托代理人在递交应答文件、谈判、签订合同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及本公司均予以承认。该委托代理人在办理相关事宜时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印章):
日期 : 年 月 日
注:1、本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对照使用,且都需要加盖公章。
2、本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的签名笔迹或印章为确认由其签发的文件有效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