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会演中心、东西排练厅等老旧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单位招标的报名通知
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单位:
南湖校区会演中心、东西排练厅等老旧建筑拆除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特通知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参与本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为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拆除工程专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复印件留存):
1、企业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6、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协议;
7、《意向报名申请》;
8、报价单,预算软件采用博奥V17版,交两份预算纸质文本及博奥文件版本以U盘形式提供;
9、投标相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且密封提供。
二、主要内容:拆除南湖校区会演中心、东西排练厅、7号学生公寓(原后勤财务楼)、附中小卖部等老旧建筑以及垃圾清运。拆除面积根据实际测量为5103.57㎡。
三、工期要求:20天
四、招标控制价:317698.29元(大写:叁拾壹万柒仟陆佰玖拾捌元贰角玖分)
五、施工单位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按拆除面积进行报价(费用包含拆除费用、清运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预算软件采用博奥V17版,交两份预算纸质文本及博奥文件版本以U盘形式按时交到我校财务资产处,根据我校相关规定,从合格的报名单位中以低价方式选定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招标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六、合同签订办法:
确定施工单位后,签订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具体签订日期以我校通知为准。
七、结算办法:在指定工期内完成旧建筑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并通过验收合格,以中标价进行结算。
八、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1日,上午9:00至11:30点,提交投标材料送至财务资产处,其他时间不接收材料,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楼107室。联系人:李建波,联系电话:5327987
九、其他:
1、现场踏勘联系, 鲁工,联系电话:13878864757
踏勘时间: 2022年 4月18日至4月21日
2、申请人提交《意向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通知的要求无异议。
3、疫情期间,进入我校的临时人员需报备人员相关信息,请报名单位填写外来人员姓名和手机联系方式,并于4月20日前发送至gzb@gxau.edu.cn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