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创意大楼四、五楼架空层四周加围护结构工程施工招标的报名通知(重)
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单位:
我校相思湖校区创意大楼四、五楼架空层四周加围护结构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特通知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相思湖校区创意大楼四、五楼架空层四周加围护结构工程
二、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内,在创意大楼四、五楼架空层外围加装约700㎡半隐框玻璃幕墙,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
三、工程内容:项目位于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内,在创意大楼四、五楼架空层外围加装约700㎡半隐框玻璃幕墙,做玻璃隔断、拆除部分地面瓷砖做防水等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
四、招标预算控制价:控制价为809930.23元(大写:捌拾万玖仟玖佰叁拾元贰角叁分)。
五、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 。
六、预、结算的(包括签证部分)计价依据:
1、(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2015年10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桂建标[2013]43号);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及其他相关定额规范;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及其他相关定额规范;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9号),规费、利润按弹性区间费率的中值计取;桂造价[2019]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实施关于调整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预算参考2021年第12期《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以及当地市场价格、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材料,以及现行配套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本工程结算方式: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内约定的计算规则,以审计最终结算价为准;合同外增加、签证、变更等引起造价变动,经审定后进行结算。如无重大变更等其他情况,结算价原则上不能超过合同总价。
3、采用中档档次建筑材料。
七、工期和质量:
1、工期:90个日历天
2、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观感质量达“一般”以上。
3、对工期和质量作出承诺:
项 目 | 工 期 | 质 量 |
承 诺 | ||
报名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八、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参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为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中标单位,且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报名文件必须按规定密封,封口必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企业资质证书;
3、法人授权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6、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协议;
7、报价单(必须按图纸报价(清单法计算方式,预算软件采用博奥V17版,交两份预算纸质文本,另交预算光盘一张),并按要求加盖执业章和公司章);
8、工期承诺书;
9、意向报名申请。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准备投标材料,投标材料包括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通过U盘提供),投标材料需要密封提交,如投标材料不全,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采购方式:通过政府施工定点库采购。
十、施工单位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施工单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财务资产处,根据我校相关规定,从合格的报名单位中以低价方式选定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招标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须在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4),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担保可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向承包人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解除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十二、其他说明:
1、参与报名投标单位必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的通知》桂财采[2021]18号文的规定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中标单位,且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缺一将属于不合格报名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2、必须按图纸报价(清单法计算方式,预算软件采用博奥V17版,交两份预算纸质文本,另交预算光盘一张),并按要求加盖执业章和公司章。
3、投标报价不予超过预算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招标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5、必须做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质量自检报告等
6、中标施工单位必须分别在90个日历天内(开工日期以甲方审批为准)完成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罚款万分之五,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7、严格按甲方施工要求及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要求在“合格”以上。
8、中标施工单位有义务合理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积极配合学校安全有效的按时完成资金使用,促使工程顺利完成。
9、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施工。
10、报名文件必须按规定密封,封口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11、报名单位必须对工期和质量做出承诺,否则视为废标。
1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①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必须安装施工用水、用电计量表,并在工程施工前、竣工后协助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水电表的抄表工作。在工程结算前必须交清施工所产生的水电费,并将水电费缴费收据复印件作为结算资料交付发包人。②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未安装施工用水、用电计量表,未与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做好用水、用电量抄表登记的,在工程结算时按总结算价的1%扣除。
十三、报名单位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认可及接受本《报名通知》的要求,本《报名通知》作为施工合同的一部分(施工合同主要条款随《报名通知》一并发布)。
十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各报名单位须在2022年3月14日上午9点至12点间将报名文件送到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楼107室财务资产处采购管理科,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联系人:李建波,联系电话:0771-5327987,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
十五、其他:
1、工程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18277152911
2、申请人提交《意向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通知的要求无异议。
3、疫情期间,进入我校的临时人员需在我校智能管控系统提前申请进行出入审批,先微信扫码注册,然后进行出入申请,审批人为李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