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学生公寓2号楼改扩建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重)公告
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监理服务中标单位:
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学生公寓2号楼改扩建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特通知符合条件的监理服务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参与本工程监理服务单位必须为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房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定点采购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
1、企业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房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定点采购的中标通知书;
6、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房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采购协议。
7、《意向报名申请》
8、根据评分办法所准备的投标材料(必须密封加盖公章);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评分办法准备投标材料,投标材料包括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通过U盘提供),投标材料需要密封提交,如投标材料不全,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主要内容:1、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内。
2、项目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1024.82㎡。在原址上建设1栋地上15层的学生公寓2号楼,建筑高度为57.6m,扩建部分与原2号楼通过连廊围合成一个“凹”字型的院落。主要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原有建筑物基础拆除工程,建安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含防雷)、电梯工程及通风工程等。计划工期为:530 日历天
3、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开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4、目标要求:工程质量控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进度控制在合同工期之内。
三、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为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30日历天。
四、控制价:540800.00元(大写:伍拾肆万零捌佰元整)
五、投标报价形式:下浮系数报价,有效下浮系数范围为20%~50%(含上下限).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范围必须在有效下浮系数范围内,不在有效下浮系数范围内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且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六、监理费结算以本工程施工单位中标价和电梯采购中标价的和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并按《桂建标[2018]37号》文规定计算出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乘以(1-中标下浮系数)进行结算。
七、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监理单位,填报《意向报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财务资产处,以综合评分法选定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
八、合同签订办法:确定监理单位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监理合同。
九、结算办法:根据签订的监理合同内约定的计算规则按实结算,如无重大变更等其他情况,结算价原则上不能超过预算控制价总价。
十、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9日,下午15:00至17:00点,提交报名材料送至财务资产处,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楼107室。联系人:李建波,联系电话:07715327987
十一、其他:
1、工程联系人, 鲁工,联系电话: 07715333324
2、申请人提交《意向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通知的要求无异议。
3、疫情期间,进入我校的临时人员需报备人员相关信息,请报名单位填写外来人员入校申报表,并于11月18日前发送至gzb@gxau.edu.cn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