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桂林校区长廊工程 施工单位招标的报名(重2)通知
广西艺术学院桂林校区长廊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特通知施工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1、企业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意向报名申请》。
二、主要内容:焊接钢结构长廊框架,利用校区原有砖瓦、木材等材料在雁语楼与飞雁楼之间修建长廊。
三、工期要求:20天
四、控制价:84271.07元(大写:捌万肆仟贰佰柒拾壹元柒分(含暂列金额7000元)(工程结算价以学校审计处最终审定价为准)。
五、施工单位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施工单位,填报《意向报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财务资产处,根据相关规定,以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六、合同签订办法:确定施工单位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七、结算办法: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风险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单价中,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如无重大变更等其他情况,结算价原则上不能超过预算控制价总价。
八、报名时间: 2021年7月7日,下午15:00至17:00点,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楼107室。联系人:李建波,联系电话:07715327987
九、其他:
1、现场踏勘联系, 黄工,联系电话:07715333324 /18277152911
踏勘时间: 2021 年7月2日至7月7日
2、申请人提交《意向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通知的要求及施工合同文本无异议。
3、疫情期间,进入我校的临时人员需报备人员相关信息,请报名单位填写外来人员入校申报表,并于7月6日前发送至gzb@gxau.edu.cn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