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音乐学院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单位:
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音乐学院实验室改造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特通知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参与本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为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中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1、企业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6、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协议。
7、《意向报名申请》
二、主要内容:1.原室内展柜、水电等拆除;2.地面铺装复合木地板(龙骨内填充吸音棉);3.轻钢龙骨隔墙(隔墙内填充吸音棉),并在面层做吸音板;4.天面做轻钢龙骨隔音板等
三、工期要求:50天
四、控制价:246908.52元(大写:贰拾肆万陆仟玖佰零捌元伍角贰分)(工程结算价以学校审计处最终审定价为准)
五、施工单位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施工单位,填报《意向报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财务资产处,以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六、合同签订办法:确定施工单位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七、结算办法: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内约定的计算规则按实结算,如无重大变更等其他情况,结算价原则上不能超过预算控制价总价。
八、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日下午15:30至17:30之间,提交报名材料送至财务资产处,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文件,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雕塑楼107室。联系人:李建波,联系电话:5327987
九、其他:
1、现场踏勘联系, 鲁工,联系电话: 07715333324
踏勘时间: 2021 年5月26日至 5月31日
2、申请人提交《意向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通知的要求及施工合同文本无异议。
3、疫情期间,进入我校的临时人员需报备人员相关信息,请报名单位填写外来人员入校申报表,并于5月31日前发送至gzb@gxau.edu.cn邮箱。
广西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