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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学生公寓C、D、E栋顶棚 安装工程施工单位招标的报名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3 10:14:3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单位:

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学生公寓C、D、E栋顶棚安装工程已具备设计、施工条件,特通知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参与本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为2019~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钢结构工程施工中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1、企业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授权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8、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协议:

9、《意向报名申请》。

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内容:对楼顶搭设钢屋架、加盖彩钢板及波形采光板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四、预、结算的(包括签证部分)计价依据:

1(GB50500-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GB50862-2013 )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201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等现行的相关配套文件;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各消耗量定额配套的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9号文)规定调整。有弹性区间的费率按中限值计取;无风险系数。增值税按《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9〕10号文)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2号文)的规定执行,有弹性区间的费率按中限值计取,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算。预算参考2019年第12期(结算参考施工期间)《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材料,以及现行配套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本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量,依据固定综合单价计算,并乘以(1-10%)进行结算;合同外增加、签证、变更等引起造价变动、经审定后乘以(1-10%)进行结算。结算价原则上不能超过预算控制价总价。

3、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方式,投标单位根据图纸自行报价(风险自虑)。预算软件采用博奥V17版,投标时另交预算光盘一张

五、招标方式:采用政府采购询价的方式。

六、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废标处理:

1、报价单位的报价必须在甲方预算控制价内(含甲方预算控制价,本预算控制价不含建安劳保费),若超过预算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2、作废的清单项目达3项以上(含本数)或作废的清单项目造价累计超过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2%(含本数)的;

3、不按暂定价或暂定金额报价的;

4、报价函中的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的;

5、询价小组审定为严重不平衡的报价的;

6、询价小组审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形。                                                                                

    七、投标项目:

    1、总造价:有效报价,即在预算控制价内(含预算控制价)的报价。

    2、工期:工期在40个日历天内。

    3、工程质量:合格。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在满足质量、工期及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

九、说明: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698639.15元(含暂定价:80000.01元)。

    2、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一起派发。

    3、最终预算需报区财政厅评审中心审核。

    4、施工单位必须在40个日历天内(开工日期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完成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罚款1000元,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严格按甲方施工要求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6、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施工。

7、投标单位必须按第4、5、6点要求做出承诺,否则视为废标。

十、投标格式:

投标项目

造价

工期

质量

安全

投标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十一、该《投标通知》作为施工合同的一部分。

十二、投标日期与地点:

投标时间:2020年4月16日,下午15:30至17:30,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

          疫情期间,进校报名需要提前报备,有意向报名的单位请于4月16日上午之前联系国资处进行入校报备。

投标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

联系人:伍泠龙,联系电话:5327987 

        王婷婷(参数咨询),联系电话:5333374



附件:1、《意向报名申请》(点击下载)

             2、施工合同(模板)(点击下载)

      3、工程量清单(点击下载)

      4、施工图(电子版)(点击下载)


 

                               广西艺术学院国资处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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