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教学实践综合楼改造工程 施工单位招标的报名通知
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单位:
我校南湖校区教学实践综合楼改造工程已具备设计、施工条件,特通知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参与本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为2019~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中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1、企业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授权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8、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协议
9、《意向报名申请》
二、主要内容:该楼建于1989年,框架结构,三层,建筑总面积约:3012.2㎡。二楼、三楼的楼板为预制板楼板。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一层:建筑面积926.2㎡,层高4.6m,地面至梁底高3.9m。拟改造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展厅(详见附图3.1)。本次改造的主要内容:砖砌隔墙分隔功能区,安装门窗,卫生间修缮、展厅地板及墙面简单装修配置水电总线等;
2、二层:建筑面积1043㎡,层高4m,地面至梁底高3.2m。拟改造为乐团排练室(约302㎡)、合唱排练室(约342㎡)及相关功能室(详见附图3.2)。主要改造内容:吸音隔墙、楼地面采用复合木地板,天花板喷黑、安装门窗、水电、消防改造等。
3、三层:建筑面积1043㎡ ,层高4m,地面至梁底高2.8m。拟改造为管弦排练室(约364㎡)、普通教室(约238.5㎡)及相关功能室(详见附图3.3)。主要改造内容:吸音隔墙、楼地面采用复合木地板,天花板喷黑、安装门窗、水电、消防改造等。
中标单位必须先按照学校的改造要求完成改造效果图、施工图的设计以及工程预算的编制,经学校审计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作为施工合同暂定价。
三、工期要求:60天
四、控制价:148.09万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零玖佰元整)(工程结算价以学校审计处最终审定价为准)
五、施工单位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施工单位,填报《意向报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国资处,由其根据我校相关中的相关规定,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六、合同签订办法:
1、中标单位的改造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预算编制符合学校改造要求的,双方应在10天内以学校审计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作为施工合同暂定价签订施工合同。
2、如中标单位的制作、设计、编制工作不符合学校要求,中标单位拒不修改、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工程预算超过控制价的,学校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另行选定施工单位。
七、结算办法: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内约定的计算规则按实结算,如无重大变更等其他情况,结算价原则上不能超过预算控制价总价。
八、报名时间: 2019 年 7 月 16 日, 上 午 9至 12 时前,提交《意向报名申请》送至国资处,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5327987
九、其他:
1、现场踏勘联系, 鲁工,联系电话:13878864757
踏勘时间: 2019 年 7 月10 日至16日上午12时
2、申请人提交《意向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通知的要求及施工合同文本无异议。
附件:1、《意向报名申请》
2、施工合同
广西艺术学院国资处
2019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