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及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广西艺术学院对2018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9月-2019年1月间轮岗的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专项审计服务进行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执业资格,且成立满3年以上;
(二)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审计业务执业资格;
(三)自治区财政厅2018-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会计、审计及财政专项业务检查服务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审计工作5年以上;
(五)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社会信誉,近3年内未被国家机关或行政协会处罚或通报,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六)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照本校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其所有承诺及其派出人员应固定不变直到完成项目。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一)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企业情况介绍及近三年主要业绩证明;
(三)《意向报名申请》;
(四)报价函(密封)。
三、审计内容
(一)2018年财务收支预决算审计
1.审计范围:广西艺术学院(含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8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
2.审计内容:
(1)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审计,对财务收入支出、结余及其分配、专用基金、资产、负债等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
(2)对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和各项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决算报表的全面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审计。
(二)处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审计对象
2018年9月-2019年1月间轮岗的处级领导干部31人;
2.审计内容和重点
(1)任期内单位的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活动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2)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任期内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任期内单位财经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5)被审计人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6)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7)被审计人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四、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现场审计,具体由广西艺术学院审计处根据情况另行要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3)完成质量:应对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要求执行,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独立审计准则等要求,发表审计意见,出具规范完整的审计报告;对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财务决算报表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书面建议,出具管理建议书;
(5)人员配备:中标人应针对招标人的委托项目成立审计专项工作组,审计组应配备充足的、高水平的审计人员,审计组人员数≥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主审必须是注册会计师,项目配备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如广西艺术学院审计处对项目负责人提出具体要求的,应尽可能响应要求。
五、项目控制价
¥15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元整 )
六、会计师事务所选取办法
参与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填报《意向报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国资处,由其根据我校的相关规定,采取低价中标方式选定该项目的委托单位。
七、结算办法
根据签订的委托合同内约定办法结算。
八、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日下午3点至5点(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请按公告时间提交《意向报名申请》、报价函及以上相关报名资料送至国资处,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
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
联系人:伍泠龙老师,联系电话:0771-5327987。
黄岚老师(参数咨询),联系电话:0771-5333078
九、其他
广西艺术学院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