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学校通勤车服务采购(重)(GXZC2019-C3-24430-GLJY)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903040177)批准,现就广西艺术学院学校通勤车服务采购(重)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学校通勤车服务采购(重)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9-C3-24430-GLJY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保障学院各个校区间的通勤任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价(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年)。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招标服务采购,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6月19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发售地点: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桂雅路11号麒麟商务大厦B单元6层606)。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9年6月24日9时0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桂林三多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35 5140 5050 320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9年6月24日9 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桂雅路11号麒麟商务大厦B单元6层606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24日9 时0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桂雅路11号麒麟商务大厦B单元6层606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广西艺术学院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0771-5327987
2.采购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桂雅路11号麒麟商务大厦B单元6层606
联系人:林丽雪 联系电话:0771-2082262
3.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监督电话:0771-5331810
采购人:广西艺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艺术学院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