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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关于广西艺术学院桂林校区学生宿舍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招标的报名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1 11:45: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单位:

我校桂林校区学生宿舍楼装修改造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特通知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参与本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为2019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中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1、企业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授权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8、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协议

9、《意向报名申请》

二、主要内容: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共两栋楼,其中一栋四层、另一栋五层)学生宿舍的装修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外墙清理及修补,宿舍及走廊墙面翻新、门窗更换、房门更换成带门禁卡的成品门,宿舍室内、卫生间及走廊面砖更换,水电改造,网络、数字电视、电话线路安装,拆除阳台洗手台、拆除走廊防盗网,阳台安装隐形防盗网,走廊及楼梯扶手栏杆更换为不锈钢材质,雨棚更换为不锈钢材质,空气源热水系统供水管改造等,具体改造内容以现场踏勘后确定的内容为准。

中标单位必须先按照学校的改造要求完成改造效果图、施工图的设计以及工程预算的编制,经学校审计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作为施工合同暂定价。

三、工期要求:90天

四、控制价:195万元(大写:壹佰玖拾伍万元整)(工程结算价以学校审计处最终审定价为准)

五、施工单位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施工单位,填报《意向报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国资办,由其根据我校相关中的相关规定,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六、合同签订办法:

1中标单位的改造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预算编制符合学校改造要求的,双方应在10天内以学校审计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作为施工合同暂定价签订施工合同。

2、如中标单位的制作、设计、编制工作不符合学校要求,中标单位拒不修改、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工程预算超过控制价的,学校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另行选定施工单位。

七、结算办法: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内约定的计算规则按实结算,如无重大变更等其他情况,结算价原则上不能超过预算控制价总价。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9 年2月26日下午3点至5点,(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提交《意向报名申请》送至国资办,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联系人:伍泠龙,联系电话:5327987             

九、其他:

1、现场踏勘联系,鲁珺,13878864757,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21号                    

踏勘时间:2019年2月25日下午3点

2、申请人提交《意向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通知的要求及施工合同文本无异议。


附件:(点击下载)

1、《意向报名申请附件1.docx

2、施工合同附件2.doc


   

                                  广西艺术学院

                                201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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