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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关于确定广西艺术学院1号学生公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设计服务单位的询价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5 15:45:19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艺术学院1号学生公寓建设工程项目,邀请各设计单位进行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编制进行报价。报价单请按《报价函》(见附件3)格式填写。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1号学生公寓建设工程

(二)  项目主要内容: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1号学生公寓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含:1栋12层约1000个床位的学生宿舍楼,宿舍楼床架、空调、热水设备等的采购安装,项目计划投资约4500万元。

(三)项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

(四)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议书编制

(五)编制要求:项目建议书编制深度要求达到上报自治区发改委申请项目和批复的要求。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六)项目控制价:项目建议书编制40000.00元 (人民币肆万肆仟叁佰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2017-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建设工程设计服务定点采购的定点供应商

三、报价要求

报价单位必须在招标人的项目控制价内进行报价,报价包括完成项目所有内容所需的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收费。项目建议书编制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必须分别报价。根据项目进展状况,如项目建议书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发改委等)批复,则取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也不支付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及相关费用。

(一)报价方式 :现场密封送达

注:报价文件密封说明:

报价单位应将报价文件(一正二副,须在报价文件封面清楚地标明是正本还是副本。)装入信封中加以密封,然后再将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内外层封套均应:

1.标明“项目名称”

2.注明报价单位名称

3.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者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二)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

1.应答声明(盖章,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盖章,详见附件2)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报价函(盖章,详见附件3)

5.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章)

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章)

8.设计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9、2017~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建设工程设计服务定点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章)

10、2017~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建设工程设计服务定点设计单位定点采购协议书复印件(盖章)

(三)报价时间:2018年9月27日下午3时至17时30分,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

(四)报价文件送达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

(五)联系人:伍老师,联系电话:5327987; 袁工(参数咨询),联系电话:5333324 

 

三、设计服务工期:项目建议书10天

四、中标办法:

本工程在满足设计服务质量、工期及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报价优惠率最高者中标(报价优惠率≧20%)。

 

附件:1.应答声明(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3.报价函(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4.设计服务合同(模板)(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广西艺术学院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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