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艺术学院“消防控制室”组网整合工程施工单位招标(重二)的报名通知
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单位:
我校“消防控制室”组网整合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特通知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参与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为2017~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中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1、企业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包括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7、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协议;
8、《意向报名申请》
二、主要内容:分别对南湖校区音乐舞蹈大楼、漓江画派大楼、高层学生公寓、会演中心和相思湖校区综合教学楼、体育馆、图书馆的“消防控制室”进行组网整合,达到统一管理的目标,实现远程监控、图形显示以及电子巡检。详见施工线路图。
三、工期要求:不超过90个自然日。
四、控制价:51.168871万元(大写:伍拾壹万壹仟陆佰捌拾捌圆柒角壹分)(工程结算价以学校审计处最终审定价为准)
五、施工单位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施工单位,填报《意向报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国资办,由其根据我校的相关规定,以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六、结算办法: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内约定的计算规则按实结算,如无重大变更等其他情况,结算价原则上不能超过预算控制价总价。
七、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下午3至6时(其他时间不收报名材料),提交《意向报名申请》送至国资办,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联系人:伍泠龙,联系电话:5327987
八、其他
现场踏勘及(工程量等需求参数咨询)联系:
南湖校区(教育路7号):包老师 18078192873
相思湖校区(罗文大道8号):黄老师 13878862048
广西艺术学院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