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风味食堂窗口经营服务(重二)招标公告
为了提升餐饮服务水平,学校决定引进社会力量对南湖校区风味食堂3个窗口的餐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热忱欢迎有实力、有资质、有高校食堂经营服务经验的企业进入我校合作经营。
一、招标项目
南湖校区风味食堂窗口3个。
二、经营范围
窗口序号 | 拟经营项目 | 经营范围 |
1号 (35㎡) | 北方面食 | 北方各种汤面、炒面、拌面、凉皮、饺子、混沌等;烙饼、煎饼、鸡蛋饼、烧饼、韭菜盒子、春卷等。 |
2号 (24㎡) | 西式快餐 | 汉堡、鸡肉卷、墨西哥卷、烤翅、辣翅、薯条、炸鸡、蛋挞、可乐雪碧、咖啡等。 |
3号 (23㎡) | 地方特色风味 | 大肉云吞、玉林牛巴、鲜虾肠粉、玉林牛腩粉、猪脚粉、桂花银虾饺等。 |
要求: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不允许售卖香烟、酒水,不允许销售或提供损害国家、社会利益的、学校及周边明令禁止、损害身心健康的商品、服务等。
三、基本情况
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风味食堂共有6个窗口,其中4号窗口为我校自营的米粉窗口、6号窗为引进合作的包子窗、5号窗为引进合作的甜品窗,其余3个窗口的餐饮服务进行招标。风味食堂就餐座位约为216个。
南湖校区在校生人数约为4300人,加上教职工及家属,预计供餐服务对象有6000人左右。
四、经营期限
经营期:叁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返还金额(用于学生)的收缴形式
返还金额按中标所报比例×月营业额后从每月的营业款直接扣减。
六、经营管理要求
(一)经营责任
1、中标经营人应具备相应的合法经营资质及运营能力。
2、中标经营人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健康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中标经营人应按学校要求经营,确保日常正常供应。确保基本食品供应和食品价格稳定,丰富花色品种,满足各层次就餐者的不同需求,努力提高就餐率。
4、严禁超范围经营。经营范围包括供餐对象、供餐地点及供餐品种等,不得以食堂名义在外经营供餐。如果需增加新的项目品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后方能增加,并确保食品卫生和质量。
5、如需对食堂内部进行改造,须经书面报告方案并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经营期满后,中标经营人须按改造前的原状恢复(双方认为不必回复原状的除外)。若学校要进行改造(包括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改造的),中标经营人须无条件配合改造,但学校须提前书面通知中标经营人。
6、中标经营人应热情为师生服务,虚心听取师生及职能部门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及服务态度。
7、接受监督,配合甲方做好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服务态度等的各项检查工作。
8、中标经营人经营所需要的食品原材料(直接成本)应占营业额比例50%以上;其中主要原材料占45%以上。严格执行投标时的食品售卖价格和质量保证。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增涨食品售卖价格或减少份量。
9、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的经营时间:6:30—21:00。若学校有其他需求,中标经营人须无条件保障餐饮服务。
(二)食品安全卫生责任
1、中标经营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身健康,杜绝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
2、中标经营人的食品采购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必须向供方索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检验检疫合格证等必要证明并交给学校管理部门备案,采购的食品要新鲜、优质,并自觉接受学校管理人员的验收和检查,杜绝假冒伪劣及变质食品流入。
3、食品和非食品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放置,防止交叉污染,熟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留样,对所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有明显标示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4、严格操作卫生,不加工、不出售变质或过期食品。
5、应对储食用具及餐具定期采取充足有效的消毒及保洁措施。
6、食品售卖目前采用校园一卡通系统结算,各窗口不予收取现金,也不得使用除经学校同意以外的网络支付结算平台。
(三)个人卫生责任
1、中标经营人的工作人员上岗时要有晨检制度,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出售熟食品要戴口罩、保持衣帽整洁。
2、中标经营人的工作人员要勤洗衣服、勤洗手、勤剪指甲。
3、工作时不准吸烟、不准带戒指、不准随地吐痰。
(四)食堂内外卫生责任
1、严禁在食堂内外乱搭、乱盖、乱堆垃圾和杂物。
2、每天工作后的案台、灶台要清洗干净、地面保持清洁,各种用具摆放整齐有序。
3、每天清理垃圾、擦洗门窗、疏通水沟、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清洁卫生、配合甲方做好卫生工作、接受甲方的监督。
4、食堂潲水和地沟清污必须按照南宁市的有关要求找有符合资质的回收人回收。
5、食堂所用餐具由中标经营者自行配备,所用餐具必须符合国家对餐饮具的要求。餐具由食堂统一洗消,按餐具规格的大小和实际使用数量收取清洗消毒费用(大碗0.2元/只,小碗0.15元/只)。
(五)安全责任
1、在经营期间(包括中标经营人对食堂进行改造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有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消防应急预案防止安全事故及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中标经营人应与聘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加工间、配餐间、食品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避免误用。
4、严禁私接电源、乱拉电线,确保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经营期间,凡中标经营人所聘用员工出现工伤等意外事故,由中标经营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如出现上述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中标经营人承担。
(六)其他责任
1、中标经营人要保证学校交付使用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完好,做好日常的维护和妥善保管工作,不准挪作他用;合同期满移交予学校,设备、设施必须完好,若有损坏或丢失则负经济赔偿责任。
2、合同经营服务期间,中标经营人自行添置的设备(包括新购买的POS机),产权归中标经营人,经营期满后,自行处理,学校不负收回的责任。
3、中标经营人所聘用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社会劳动保险,由中标经营人承担并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4、配合学校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将所聘人员的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健康证、培训证等复印件交给学校管理部门备案。
七、装修事宜
由投标人自行设计、装修,设计方案需报学校基建办、后勤管理处审核确认,并成为评标办法的依据之一。
八、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办理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核查原件)。
(二)投标人从事餐饮服务贰年以上。
(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复印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与广西艺术学院没有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窗口的投标。投标2个或2个以上的取消投标资格。
九、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应该包括以下内容(附件有样本)。
1、个人简历(餐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餐饮企业的受委托人主要从事餐饮经营管理的经历,需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
2、报价文件,直接报返还年营业额的比例(用于学生)。(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复印件(核查原件)。
5、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核查原件)。
6、受委托人提供委托授权书。
7、近2年承包经营高校的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经营业绩良好的证明(核查原件)。
8、经营规划思路说明;经营管理模式及管理制度、机构组成等;合理利润的产生及返还年营业额的比例(用于学生)完成的可行性分析;提高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其他能展示投标人方特色或特长的说明;拟经营的餐饮服务项目及主要销售食品价目单和计量标准。
9、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和餐饮服务管理承诺书。
10、食堂装修效果、设备设施采购计划。
(二)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同无效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有效签字。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
3、投标文件不全者。
(三)投标文件编制叁份,二份为投标正副本文件,密封提交供评标。另一份为资质文件和不涉及评分内容的经营初步方案,供审验资格用,不密封。
十、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综合实力、管理服务、改造及设备投入等方面按百分制进行评分(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一)返还比例分………………………………… 50分
1、返还年营业额的比例不低于15%,以进入评标的有效最高返还比列为50分
2、某投标公司返还比列分 = ×50分
(二)投标公司综合实力分…………………………… 20分
1、餐饮管理经验分……………………………… 10分
一档(5-6分):2年-3年(含)
二档(7-8分):3年—4年(含)
三档(9-10分):4年以上
2、高校管理经验分……………………………… 10分
(1)经营管理分………………………………………… 5分
一档(1-2分):承包经营管理高校食堂规模在1000人—2999人的。
二档(3-4分):承包经营管理高校食堂规模在3000人—4999人的。
三档(5分):承包经营管理高校食堂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
(2)经营规模分………………………………………… 5分
一档(1-2分):承包经营1个大专院校食堂或窗口。
二档(3-4分):承包经营2个大专院校食堂或同一院校2个大型食堂(每个食堂供餐规模在1000人以上)。
三档(5分):承包经营3个以上大专院校食堂或同一院校3个大型食堂(每个食堂供餐规模在1000人以上)。
(三)管理服务分…………………………………… 20分
1、 管理质量分…………………………………… 3分
一档(2分): 3年内经营管理过的学校食堂或餐饮公司获得省市级奖项称号。
二档(3分): 3年内经营管理过的学校食堂或餐饮公司获得国家级奖项称号。
2、管理方案分…………………………………… 5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公司提供的方案,从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人员配置、厨师员工专业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
一档(3分):从以上方面综合评定为一般的。
二档(4分):从以上方面综合评定为较好的。
三档(5分):从以上方面综合评定为良好的。
3、经营方案分…………………………………… 7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公司提供的方案,从品种花样、价格等方面综合评定。
一档(2-3分):从以上方面综合评定为一般的。
二档(4-5分):从以上方面综合评定为较好的。
三档(6-7分):从以上方面综合评定为良好的。
4、安全、卫生、节能管理分 …………………… 5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公司提供的方案,从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节水、节电、节气措施等方面综合评定。
一档(3分):从以上方面综合评定为一般的。
二档(4分):从以上方面综合评定为较好的。
三档(5分):从以上方面综合评定为良好的。
(四)食堂改造及厨房设备投入分…………………… 10分
1、食堂改造分 …………………………………… 5分
评委根据投标公司的改造投资方案进行评定。
一档(1-2分):投入改造经费1万—4万。
二档(3-4分):投入改造经费4万(含)-7万。
三档(5分):投入改造经费7万(含)以上。
2、厨房设备投入分……………………………… 5分
评委根据投标公司的厨房设备投资方案进行评定。
一档(1-2分):投入改造经费2万—4万。
二档(3-4分):投入改造经费4万(含)—7万。
三档(5分):投入改造经费7万(含)以上。
(五)总得分 =1 + 2 + 3 +4
备注: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应被确认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履约的,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应被确认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十一、评标时间及评标方式
本项目由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将于截止报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标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公布中标结果。
十二、现场勘查及报名时间地点
投标人可于2018年7 月 17日下午3点集中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食堂门口现场考察,过期不安排。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5333107 。
投标单位请在2018年7月19日上午9至12时(其他时间不收报名材料)将投标文件递交广西南宁市教育路七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逾期不收。
联系人:伍泠龙 联系电话:5327987 。
附件:
1.投标书 (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2.报价表(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3.经营资格证明文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4.项目经营管理方案(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5.装修及设施设备投入方案(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6.食堂合作经营合同(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广西艺术学院
2018年 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