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广西艺术学院为了能公开、公正聘请适当、胜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完2016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工作。特通知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执业资格,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0人。
(二)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审计业务执业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从事会计审计工作5年以上;
(四)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社会信誉,近5年内未被国家机关或行政协会处罚或通报,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五)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照本校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其所有承诺及其派出人员应固定不变直到完成项目。
二、需提供相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名时请携带以上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二)企业情况介绍及近三年主要业绩证明;
(三)《意向报名申请》
(四)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三、审计内容与要求
(一)项目范围: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广西艺术学院(含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6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
(二)项目内容
1.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审计,对财务收入支出、结余及其分配、专用基金、资产、负债等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
2.预决算执行审计的主要内容: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各项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决算报表的全面性、完整性和正确性。
(三)工作要求:
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独立审计准则等要求,发表审计意见,出具规范完整的审计报告;对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财务决算报表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书面建议,出具管理建议书。
(四)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四、项目控制价:7.8万元(大写:柒点捌万元 )
五、会计师事务所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填报《意向报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国资办,由其根据我校的相关规定,采取低价中标方式选定该项目的委托单位。
六、结算办法:根据签订的委托合同内约定办法结算。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9日17:00点前,提交《意向报名申请》、报价函及以上相关资料送至国资办,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联系人:李启春,联系电话:5327987
八、其他:
附件1:意向报名申请
广西艺术学院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