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艺术学院校史馆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的报名通知
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单位:
我校广西艺术学院校史馆装修改造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特通知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参与本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为2017~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1、企业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授权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8、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协议
9、《意向报名申请》
二、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校史馆装修改造(包括拆除清运、装饰装修、水电改造等,详见效果图)。
三、工期要求:60天
四、控制价:297542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伍佰肆拾贰元)
五、施工单位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施工单位,填报《意向报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国资办,由其根据我校相关中的相关规定,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六、结算办法: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内约定的计算规则按实结算,如无重大变更等其他情况,结算价原则上不能超过合同总价。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14日,上午11:30。请意向单位在2017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间提交《意向报名申请》送至国资办,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联系人:游亚军,联系电话:5327987
八、其他:
1、现场踏勘联系,安工:18907719819
附件:1、《意向报名申请》
广西艺术学院
2017年 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