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附属中学装修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的询价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附属中学装修改造工程,邀请各控制价编制单位进行该项目的控制价服务进行优惠率报价。报价单请按《报价函》(见附件3)格式填写。
一、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附属中学装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
(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零星改造工程等
2、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
3、咨询人出具的成果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以博奥最新版本计价软件)
①工程量清单(具体表格按招标文件要求);②招标控制价;③招标控制价光盘(含工程量计算式及工程量计算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2017-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基建项目造价服务定点采购的定点供应商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现场密封送达
注:报价文件密封说明:
报价单位应将报价文件(一正二副,须在报价文件封面清楚地标明是正本还是副本。)装入信封中加以密封,然后再将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内外层封套均应:
1.标明“项目名称”
2.注明报价单位名称
3.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者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二)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
1.应答声明(盖章,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盖章,详见附件2)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报价函(盖章,详见附件3)
5.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章)
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章)
8.设计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9、2017~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基建项目造价服务定点采购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章)
10、2017~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基建项目造价服务定点采购单位定点采购协议书复印件(盖章)
(三)报价文件送达时间:2017年6月12日上午11时前,逾期不受
(四)报价文件送达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
(五)联系人:游亚军,联系电话:5327987
三、该项目优惠率不低于:20%(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中标办法:
优惠率最高中标。
附件:1.应答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
广西艺术学院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