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关于参与南湖校区附属中学装修改造工程设计单位的报名通知
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建设工程设计中标单位:
我校南湖校区附属中学装修改造工程,屋面面积约480㎡、琴房面积约1200㎡。该项目已具备设计条件,特通知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参与本工程设计单位必须为2017~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建设工程设计中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1、企业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授权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
8、当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建设工程设计服务定点采购协议
9、《设计意向报名申请》
二、主要内容与设计范围:主要内容:附属中学八层屋面加盖顶棚、五层、六层琴房加装吸音板、排演厅门头外立面改造等。设计范围:装修方案、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建筑、装饰装修、水电线路改造等)。
三、工期要求:20天
四、控制价:24800.00元(大写:贰万肆仟捌佰元整)
五、设计单位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设计单位,填报《设计意向报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按时交到我校国资办,由其根据我校相关中的相关规定,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该项目的设计单位。
六、结算办法:根据签订的设计合同内约定的计算规则按实结算,如无重大变更等其他情况,结算价原则上不能超过预算控制价总价。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17 年 5 月26日,上午11点前,提交《设计意向报名申请》送至国资办,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地点: 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 。联系人:游亚军 ,联系电话:0771-5327987 。
八、其他:
1、现场踏勘联系,鲁工:13878864757
附件:1、《设计意向报名申请》
2、设计合同(格式版)
广西艺术学院国有资产与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