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高清演播室专业设备购置项目(GXZC2016-J1-3568-JSGC)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11010011)经财政部门备案,受广西艺术学院委托,现就广西艺术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高清演播室专业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高清演播室专业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GXZC2016-J1-3568-JSGC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广西艺术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高清演播室专业设备一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预算金额:¥1126800.00。
五、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11月21日止,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七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东26楼A3)。
3、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4、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本采购文件不办理邮寄且不提供电子文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七、竞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竞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航洋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2509300003849
八、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定于2016年 11月18日上午10:00,竞标人到达广西艺术学院影视学院门口进行签到,签到结束后统一勘察,逾时不候(勘察人员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前往)。竞标人将现场勘察签到表放入竞标文件中,未进行现场勘察的作无效竞标处理,现场勘察所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地点:广西艺术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71-5821535。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6年 11 月 22 日 9时 30分前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大厦7楼)。逾期送达或谈判响应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6年11 月 22日 9时 3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竞标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大厦7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及节能环保产品有关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发布。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广西艺术学院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
联系人:游老师 联系电话:0771-532798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大厦7楼
联系人:闫工 ; 联系电话/传真:0771-5789202
购买标书联系人:方莹 联系电话:1373714900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6893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邮编:530012
采购单位:广西艺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艺术学院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