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重)(项目编号GXZC2016-G1-3445-ZXHT)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西艺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教学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重)
二、项目编号:GXZC2016-G1-3445-ZXHT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采购预算:96.689万元):
B分标(采购预算:51.66万元):
C分标(采购预算:78.804万元):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三)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16年11月1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1月17日止的正常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到5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二)发售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四事业中心招标一部(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购买的,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购买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
②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四)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联系电话0771-5776251)。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A分标为玖仟元整(9000.00元);B分标为伍仟元整(5000.00元);C分标为柒仟伍佰元整(7500.00元)(以上分标均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五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以下账户,并持转账单原件至收款单位处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1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开标。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
十一、联系事项:
(一)广西艺术学院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
联系人:游老师
电话:0771- 5327987
(二)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联系人:叶工
电话:0771-5776251
传真:0771-5776251。
(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9851。
采购人:广西艺术学院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西艺术学院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