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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关于参与相思湖校区图书馆窗帘安装工程施工的报名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30 22:19: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建设工程设计中标单位:

我校相思湖校区图书馆窗帘安装工程,具备施工条件,特通知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参与本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为2015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如有需要原件备查),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1、施工企业资质;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授权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2015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92015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协议书;

二、项目概况与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其描述

   三、工期要求:30

   四、预算控制价:357482.54元(大写:叁拾伍万柒仟肆佰捌拾贰元伍角肆分)

   五、施工单位选取办法:参与报名的施工单位,填报《施工意向报名申请》后,按时交到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由国资办汇总申请参与的施工单位名单,并根据我校《广西艺术学院限额内工程施工定点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六、结算办法: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内约定的计算规则按实结算,预算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仅作参考。如无设计变更等其他情况,结算价原则上不能超过预算控制价总价。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6111日,上午11时前,提交《施工意向报名申请》送至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地点:南宁市教育路7号。联系人傅晓勤,联系电话:5327987

附件1《施工意向报名申请》

附件2 预算控制价

附件3 施工合同(格式版)

附件4《广西艺术学院基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试行)[广艺政发〔2016〕123号]

     《广西艺术学院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细则(修订)》[广艺政发[2016]228号]

     《广西艺术学院校内施工管理规定》[广艺政发[2016]236号]以上制度详见广西艺术学院基建办办公室官网

广西艺术学院国资办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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