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10120005)经财政部门备案,受广西艺术学院委托,现就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空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空调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6-G1-3125-JSGC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空调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326.9147万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10月28日止,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七部(南宁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26楼A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多联中央空调全变频主机生产厂家公开发行的彩色样册,多联中央空调全变频主机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投标人是生产厂家不需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如有疑问须核查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本采购文件不办理邮寄且不提供电子文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叁仟元整(¥33000.00) 。
投标人应于11月9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航洋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2509300003849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14日 9时 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大厦7楼)。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1月14日 9时30分在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大厦7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证明出席)。
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及节能环保产品有关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广西艺术学院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
联系人:游老师 联系电话:0771-532798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大厦7楼
联系人:闫工 ; 联系电话/传真:0771-5789202
购买标书联系人:方莹 联系电话:1373714900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6893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邮编:5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