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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第二期教学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30 22:19: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9290005,201609290006,201609290008,201609290010,201609290013,201609290014,201609290016,201609290017,201609290019,20160929000620,201609290021,201609290022,201609290023,201609290024)经财政部门备案,受广西艺术学院委托,现就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第二期教学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第二期教学设备购置

   二、项目编号:GXZC2016-G1-2861-JSGC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第二学期教学设备一批,共分为七个标段进行采购,详见招标文件。各分标预算金额: 

   A分标: ¥771700.00;    

   B分标: ¥329920.00;

   C分标: ¥1126800.00;

   D分标: ¥732100.00;

   E分标: ¥1170900.00;

   F分标: ¥1562178.00; 

   G分标: ¥1374500.00。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只投部分标段,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10月13日止,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七部(南宁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26楼A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本采购文件不办理邮寄且不提供电子文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A分标:捌仟元整(¥8000.00);

   B分标:叁仟叁佰元整(¥3300.00);

   C分标: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D分标:柒仟叁佰元整(¥7300.00);

   E分标: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F分标: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G分标: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投标人应于2016年10月26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航洋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2509300003849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0月31日9时30分前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大厦7楼)。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0月31日9时30分在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大厦7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及节能环保产品有关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广西艺术学院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 

      联系人:游老师                 联系电话:0771-532798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大厦7楼

   联系人:闫工  ;  联系电话/传真:0771-5789202

   购买标书联系人:方莹     联系电话:1373714900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6893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邮编:530012

   采购单位:广西艺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9日

广西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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