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教学专用设备采购(重2)(GXZC2016-G1-0312-ZJZB)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10200061、201510200063、201510200064、201510200066、201510200067、201510200068、201510200069、201510200070、201510200071、201510200072、201510200073、201510200074)批准,现就广西艺术学院的教学专用设备采购(重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教学专用设备采购(重2)
二、项目编号:GXZC2016-G1-0312 -ZJZB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D分标:摄像机等教学设备一批;E分标:运动微型高清记录仪等教学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且具备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古城路26号安监局生活区9栋A座0202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请符合上述条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发售时间内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核查)购买资料。
八、投标保证金:
D分标:人民币壹仟玖佰玖拾贰元整(¥1992.00);
E分标: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壹拾捌元整(¥14318.00)。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20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305000000019474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24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大厅(南宁市古城路26号安监局生活区9栋A座020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5月24日9时00分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大厅(南宁市古城路26号安监局生活区9栋A座0202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1、广西艺术学院
联系人:傅晓勤;联系电话:0771-5327987;
2、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珊如;联系电话:0771-2875711 ;传真:0771-287570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6893。
国有资产与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