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整改情况
广西艺术学院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整改情况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教财务〔2020〕21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问题一: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未按预算科目执行,在30299科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列支30202科目“印刷费”、30214科目“租赁费”、30214科目“物业费”合计金额17.7万元。
整改情况:因“印刷费”、“租赁费”、“物业费”科目的编制需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今后将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支出凡涉及相关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经济科目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使用对应的经济科目进行支出。对追加的预算项目,也要求各相关单位编制涉及此类科目的预算。
问题二:预算执行方面,重复编制预算项目。2019年,广西艺术学院(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金额为7.4万元,该校的设计学院已经在前期购置了相关设备,为重复预算项目。
整改情况:按相关规定向自治区教育厅申请对该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预算的调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应高度重视采购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时对交叉重复的项目予以调整。在资产配置管理中,优化资产配置,严格按照标准配置;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配置。加大共享调剂力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我校的内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三: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应收未收学生学费、住宿费,影响决算收入真实性。2019年,应收学生学费19803.12万元,实收19497.68万元,未收学费305.44万元。应收学生住宿费1772.25万元,实收1753.14万元,未收住宿费19.11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专人开展学费欠费的催缴整改工作。先后两次向各教学单位公布了审计欠费名单,并要求各教学单位对每一名欠费学生进行逐一确认进行催缴,督促欠费学生清缴学费住宿费,并及时将清缴情况反馈到财务处,并及时跟进,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该整改事项的顺利完成。二是积极开展联动工作,加强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学工处的密切配合,核实欠费学生是否住宿、是否为贫困生、贷款生、是否为缓交生,准确掌握学生信息。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学费收缴工作,我校于2020年4月13日出台了《广西艺术学院学费收缴工作管理办法》(广艺政发〔2020〕70号),并严格抓好制度落实。在学校教务处、学工处、各教学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目前取得一定成效,大大地减少了学费欠费金额,为学校挽回了资金损失,部分学费应收未收的整改事项已取得较大的成效。
广西艺术学院
2020年8月20日